房屋安全鉴定与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区别如下:
(1)鉴定对象不同
房屋安全鉴定的鉴定对象是既有房屋,即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一段时期(一般为两年以上),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对象是在建或新建尚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
既有房屋 在建房屋
(2)鉴定程序不同
房屋安全鉴定主要根据房屋结构的工作状态及结构构件的失效率筛分,进行房屋等级评估,必要时辅以检测和承截力复核;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主要通过检测数据对建筑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进行评定,以施工质量合格率进行评判。
(3)检测量和检测环境不同
房屋安金鉴定受房屋使用环境影响,检测条件有局限性,鉴定标准对最少检测量有明确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因检测环境比较好,可以满足检测标准对检验批和检测量的要求。
(4)执行标准不同
房屋安全鉴定主要采用《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鉴定采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的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设计标准,由于房屋安全鉴定标准低于设计标准,所以房屋安全鉴定标准不能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或建筑抗震验收。
(5)鉴定成果不同
房屋安全鉴定成果的标志是《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依据现行的鉴定标准对房屋进行等级评定;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成果是《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技术报告》。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技术报告是根据委托要求,依据现行相关标准对鉴定项目进行质量及原因分析,一般情况下可不进行房屋等级评定。
因此,根据目的不同,所检测的内容和出具的报告是不一样的,了解更多详情,欢迎致电房安检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