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广东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规定(试行)通知
作者:房安房屋鉴定
发表时间:2023-07-13
浏览次数:214

住建截图.jpg


      《关于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粤建规范〔2023〕1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于2023年7月5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自2023年8月7日起施行。现就《若干规定》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22〕13号)明确提出,要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定负责。2023年3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23〕18号)再次提出,要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以局部安全鉴定代替整栋房屋安全鉴定。广东省根据工作部署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机制,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组织起草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1689158591960.jpg

3.png

4.png

5.png

6.png

1689212050210.jpg


     通过以上广东省住建局发布的关于自建房鉴定的通知,可见对自建房进行鉴定是很重要的,想了解自建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须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房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便确保自建房的安全使用。



回弹检测.jpg



   房安检测鉴定(广东)有限公司,17年专注房屋安全鉴定,具备国家CMA检验检测资质认证和广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公司拥有一批具有高级(及中级)职称工程师、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一支专业精准的房屋检测鉴定团队,配备有完善齐全的先进检测仪器和设备。为您提供房屋结构可靠性、抗震性鉴定、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特种行业营业性安全鉴定、结构加固设计及施工“一站式服务”。

咨询热线:020-82285512。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