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技术手段和设备进行,包括外观检查、结构检测、水电检测、地基检测等多项内容。其中,使用红外线热成像技术进行检测可以更加准确地发现外墙、屋顶、天窗等区域的漏水情况;使用雷达技术进行检测可以发现混凝土地板、钢筋混凝土构件等结构方面的问题。
根据房屋结构、装修、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完好和损坏程度评定房屋的完损等级,将房屋评定为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和严重损坏房。
可用于以下鉴定业务:出租房(厂房)的安全鉴定;文化、体育、娱乐、宾馆、餐饮、商铺、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开业前、转业前和资质年审前的房屋安全鉴定;特种营业的房屋质量安全年审鉴定;毛坯房屋、精装修房屋、二手房交易的验房服务。
一、房屋完损性鉴定工作工作内容目的及范围
通过对既有房屋结构构件的损坏情况、工作状态及完损等级进行鉴定评估。其目的是使房地产管理部门掌握各类房屋的完损情况,并为房屋技术管理和修缮计划的安排以及城市规划、改造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另外也使委托单位或房屋使用人了解房屋的安全情况以及作为损坏记录证据和修缮依据。
二、房屋完损性鉴定主要依据
1、《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2004年第129号令)
2、《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
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4、相关设计规范
5、地方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及鉴定操作技术规程
三、房屋完损性鉴定程序
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所经营的房屋管理及对辖区内房屋安全普查(非危房);对单位自管房(不包括工业建筑)或私房进行鉴定、管理;对突发事故的房屋进行紧急安全检查及相邻工程施工周边房屋(非危房)鉴定;对公共娱乐场所或租赁经营场所房屋因年审需要而进行的房屋安全检查等。
房屋完损性鉴定,不应涉及房屋原设计质量和原使用功能的鉴定,当房屋被鉴定为危险房屋时应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进行评定。
四、房屋完损性鉴定程序
受理委托→收集资料(制定方案)→现场查勘、检测→综合分析→等级评定→鉴定报告
1、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2、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明确房屋的产权人或使用人。
3、检测验算: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查勘,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
4、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评定,确定该房屋的完损性等级,提出原则性或适修性的处理建议。
5、出具报告。
当房屋出现安全隐患须及时委托专业的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