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房屋结构某一部分出现安全问题都会影响左邻右舍,所以房屋又具备公共安全的特征,一旦发生房倒屋塌安全事故,必然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威胁和损失,并引发公共安全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所以房屋安全管理是一个社会问题,是公共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需大家一起去共同维护。
一、什么样的房屋是危房?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房屋的异常现象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沉降、倾斜、裂缝。
二、什么原因会引起房屋损坏?
1、设计因素
设计错误,无证设计,设计标准过低。
2、施工因素
未按标准、规范操作,未达到设计要求,偷工减料等。
3、材料因素
不达标的材料,以次充好。
4、地质因素
特种地基土体、泥石流、边坡失稳。
5、人为损害
破坏性装修,缺修少养,使用不当,外界影响(如周边环境有爆破,深基坑、道路施工及车辆撞击等)。
6、自然影响
风、霜、雨、雪、腐蚀以及自然灾害(水灾、火灾、地震、台风等)。
三、房屋为什么定期安全排查
房屋也会衰老,就像人的身体同样会有生老病死,因此也需定期“看病”和“保健”。房屋即使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的老化,构件强度的降低,结构安全储备的减少,必然会产生由完好到损坏,由小损到大损,由大损到危险。
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对房屋安全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将排查情况上报给政府部门。
四、房屋安全的责任划分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房屋的整体结构安全,承担下列房屋安全责任:
1、按照房屋规划设计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2、检查、维修养护房屋。
3、装修房屋不得危及被装修房屋和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4、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并及时治理房屋安全隐患。
5、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房屋安全。
日常使用中,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不得实施下列有损房屋安全性能的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方案,且未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同意,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或开挖地下室。
3、擅自在原有房屋上加层或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4、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或者扩大房屋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洞口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5、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
6、在楼面、屋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
7、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8、拆除或者改变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大型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水整体功能的结构。
9、擅自改变住宅房屋使用性质。
10、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五、国家对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如何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六、哪些情况下需要安全鉴定?
1、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要继续使用的情况。此时,由于房屋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房屋原设计单位不再承担相应安全责任,为确保房屋安全,应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2、房屋出现了危及使用安全的迹象。出现危险情况原因可能是使用人或产权人造成,也可能是受环境影响或原施工质量不良造成,此时应进行安全检测鉴定。
3、房屋受到自然灾害或者事故影响。例如汶川地震、遭受火灾或者房屋受到冲击爆炸等。
4、房屋拟进行改造或改变用途。此时可以直接委托设计单位直接进行改造设计,但一般的设计单位都会要求检测鉴定。当然严格意义上讲,此时应进行必要的可靠性及抗震检测鉴定。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情况。如工商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或教育部门要求进行的使用前期安全检测鉴定。
以上是房安检测鉴定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房屋安全鉴定知识,房屋安全关乎我们的居住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不容忽视,为了保证房屋的使用和居住安全,当房屋出现以上安全隐患须及时委托专业的具备相关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